中国香港未再加工证明,也叫做“中国香港中检产地证未再加工证明”,具体是指根据原产地证的直运规则概念来说:受惠国的原产品必须从该受惠国直接运至进口给惠国。但是由于地理的原因或者是运输的需要,也允许货物经过出口受惠国以为的*三国**,不管是否在过境国或地区转换运输工具或存货栈,其条件是:货物一直处于该过境国或地区海关的监督下,未投入当地市场销售或交付当地使用,以及除卸装和为使货物保持良好状态而作的必要处理外,未在那里进行过任何再加工。 直运规则与产品原产地并无直接联系,但它是一个必要的技术手段,用以确保运至进口给惠国的产品就是出口受惠国发运的原产品,从而避免了中途经过境国时可能进行的任何再加工或换包。直运运输证明包括出口受惠国签发的直运提单或联运提单等运输单据以及过境国海关当局签发的证明,证明货物名称、卸货及装货日期、船名、启航日期及货物过境国或地区停留的状态。 一、什么是中国香港未再加工证明? 中国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是证明您的货物在国内生产,经**到国外,在中国香港停留期间并未对产品进行任何的加工改造,可让国外客户在目的国海关那边顺利清关。 二、中国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办理的条件: 1.预先取得国内中国检验检疫局(商检局)颁发的CO/FA/FE/FF等产地证; 2.产地证上面的信息必须属实,不能虚假,且与提单,发票上面的信息完全一致; 3.货物在经过中国香港期间,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改造; 三、办理未再加工证明的资料有哪些? 1.产地证正本一份; 2.提单复印件一份; 3.发票复印件一份;? 4.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四、中国香港未再加工证明的流程: 1.出口到国外的货物经过中国香港或者运载货物的工具在中国香港港口停靠了; 2.在国内取得中国检验检疫局(商检局)颁发的产地证CO/FA/FE/FF等; 3.把取得的产地证送往中国香港中检公司办理未再加工证明。